一、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特种设备目录》
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购买
1、各部门根据需购买的压力容器要求取得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可持证上岗);
2、根据学校购买设备流程进行设备采购;
3、由使用部门至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欢路2号)或者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4、使用部门将特种设备备案情况及使用人操作证报EHS处。
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
1、使用特种设备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2、使用部门需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要求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相关检测(机器的年检、压力表及压力阀等配件的检测),并保留记录;
3、高压灭菌锅建议每月进行安全自查,并有自查记录;
4、高压灭菌锅安全操作流程建议张贴在设备周围,人员操作前需经过严格培训。
四、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停用和复用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长期(一年或一年以上)停用此设备,需至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欢路2号)或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特种设备停用备案;
2、办理过停用备案的特种设备需要复用,使用部门也需至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欢路2号)进行特种设备复用备案。
线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办、停用、注销、报废流程请参考:
https://ehs.shanghaitech.edu.cn/2022/0324/c9620a43403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