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铅酸蓄电池统一回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金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同学:

 

铅酸蓄电池又称铅酸电池铅蓄电池,其废电池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全程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为规范我校废铅酸蓄电池处置,所有实验室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供应商处置。有需求者应填写附件《上海科技大学废铅酸电池回收申请表》(适用于以材料/耗材类别新购铅酸电池后置换的铅酸电池),获得所在单位、设备与资产处同意后,将文件交环境安全与健康处,由学校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统一处置。


环境安全与健康处正在比选有废铅酸电池收集、处置经营资质的企业,预计9月完成有关手续并获得政府备案许可。正式开展上门收取废铅酸电池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设备与资产处李翯  分机5697
                环境安全与健康处张梅玲 分机4831

 

环境安全与健康处

20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