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中心:
废弃和闲置的化学品占据着实验室的宝贵空间,其中的危险化学品还增加了安全及暴露风险。
根据化学品存储的要求、近来安全检查的发现以及师生反馈需求,我处决定开展实验室闲置和废弃化学品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全校所有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以及附属的准备间、存储室、工作室等场所。
二、清查步骤
时间 | 阶段 | 内容 |
即日~2月28日 | 实验室清查 | 1) 各学院、研究所、中心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完成闲置(近期不再使用)和废弃(包括过期失效)化学品的清查。对需要调剂和废弃的化学品按照进行登记。 2) 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剧毒品化学品、列入管制的精麻药品等管制品(参照附件2~6)可一并通过附表统计,报送给我处。(仍然需要使用的,状态一栏选择“正常”) |
3月1日~4月30日 | 闲置化学品调剂 | EHS公布闲置化学品,各个实验室申请领用、调剂。 |
5月~ | 废弃化学品处置 | 统计无人申领的闲置化学品和实验室申请报废的化学品,逐瓶确认。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联系有资质的公司作危废处置。 |
注:附件1用于统计,附件2-6供参考。
请各相关单位重视实验室化学品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HS处张老师。谢谢!
环境安全与健康处
2022年元月5日